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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机动车、行人别“任性”!昭通交警重拳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

    信息发布者:昭通野鸡
    2021-09-13 23:59:41    来源:昭通日报   转载

     昭通4县(市、区)开展交通大整治

    昭阳区

    为推进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增强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制意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依法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行人翻越隔离护栏、穿越绿化带、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在道路上行走不走人行道、通过信号灯路口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在人行横道上不快速有序通过、站在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或者等候公交车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在信号灯控制路口越过停车线或者在机动车道内停车等待通行、横过道路未在人行横道上推行、在人行道上骑行、乱停乱放、电动车未注册登记并规范悬挂号牌、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安装挡雨棚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机动车违法停放、争道抢行、强行变道、连续变更两条及以上车道、借非机动车道右转不礼让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车窗抛物、抛洒运载物、飙车(噪音扰民)、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货车违法入城等违法行为。


    二、从即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媒体曝光、抄告所属单位、现场执法、抓拍取证后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实施整治,对阻碍交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

    2021年9月1日


    永善县




    为推进永善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和“美丽县城”建设,加强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依法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永善县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9月11日至12月10日 为集中整治时间,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重点:

    (一)车辆违停整治:玉泉路、民兴路、振兴巷、建设路、滨江路、滨康路、朝阳路、金溪路、公园路、景凤路(玉泉路路口至双凤)、小湾路、消防联道、文明街、民欣路、永清街、中心巷、兴隆街、南正街、广场步行街、永二中至知临中学连接线、H路(知临中学至三坪保障房)、滨江大道(F路、网红路)、溪务路(大瀑沟桥头至雪柏段)等道路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振兴大街(含延长线)、小康路、文兴街、明通路(含明通支路)、永进路、金江路、惠民路、兴盛路、环城东路、信合路、环城北路、溪洛渡大道、刘家水井巷、粮坊路(含粮坊北路)、政协步行街西段、永二中西侧保障房联道、民荣苑西侧连接马鞍山隧道道路、堰塘路、泉欣路、汇泉路、健康路、荷花街、永溪街、永溪路等除施划停车泊位或设置有停车标识的路段外,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上述道路外的其他市政道路、广场、公园以及消防通道,除施划停车泊位或设置有车辆停放标识的路段外,禁止停放一切车辆。   


    (二)机动车违法整治

    争道抢行、强行变道、违规变道、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右转不礼让非机动车、违规鸣喇叭、车窗抛物、抛洒运载物、飙车(噪音扰民)、出租车公交车随意停车上下客。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货车、三轮车违反相关规定入城,非标二、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


    (三)非机动车违法整治

    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横过道路不在人行横道上推行、在人行道上骑行、乱停乱放、电动车未注册登记、未规范悬挂号牌、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挡雨棚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四)行人违法整治

    翻越隔离护栏、穿越绿化带、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站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或等候公交车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从2021年9月11日起,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锁车、拖移车辆、媒体曝光、抄告所属单位、现场执法、抓拍取证后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实施整治,对阻碍交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永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9日


    绥江县




    为推进绥江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依法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在道路上行走不走人行道、通过信号灯路口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俗称闯红灯)、在人行横道上逗留打闹、站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或等候公交车等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在信号灯控制路口越过停止线或者横过道路未在人行横道上推行、在人行道上骑行、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或悬挂号牌、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挡雨棚等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未注册登记或规范悬挂号牌、违法停放、压实线行驶或掉头、争道抢行、强行变道、连续变更两条及以上车道、不礼让行人、抛洒运载物、飙车(噪音扰民)、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摩托车安装挡雨棚、货车违反相关规定入城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从即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媒体曝光、抄告所属单位、现场执法、抓拍取证后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实施整治,对阻碍交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绥江县公安局

    2021年9月7日


    水富市




    为推进水富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依法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水富市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一)车辆违停整治

    北大门大道、向家坝大道两条主干道车行道禁止停放一切车辆;金沙江路、人民路、长江大道、云天大道、团结路五条道路为水富市2017年设置的畅通工程严管街,除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外,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上述道路外的其他市政道路,除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外,不能停放一切车辆;水富城区所有道路机动车禁止停靠人行道、斑马线、网格线、消防通道。


    (二)机动车违法整治

    争道抢行、强行变道、连续变更两条及以上车道、右转不礼让非机动车、违法鸣喇叭、车窗抛物、抛洒运载物、飙车(噪音扰民)、出租车随意停车上下客。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货车违反相关规定入城等违法行为。


    (三)非机动车违法整治

    不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在信号灯控制路口越过停车线或者在机动车道内停车等待通行、横过道路未在人行横道上推行、在人行道上骑行、乱停乱放、电动车未注册登记,未规范悬挂号牌、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安装挡雨棚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四)行人违法整治

    翻越隔离护栏、穿越绿化带、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通过信号灯路口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站在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或者等候公交车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从即日起,水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锁车、拖移车辆、媒体曝光、抄告所属单位、现场执法、抓拍取证后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实施整治,对阻碍交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水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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